职业介绍“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
(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
(一)坚持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服务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职业介绍政策法规。
(二)办公场所环境整洁,设施便利,布局合理。采用开放式低柜台,规章制度公开上墙。
(三)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着装整洁,接待顾客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四)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办事公开、服务承诺、行为规范、办事程序、服务监督、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做到工作程序规范,档案完整,记录清晰准确,存放有序,手续完备。
(五)公开职业介绍许可证件,规章制度、服务程序和监督电话,公开并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六)广泛收集发布空岗信息,按时上报职业供求信息季度分析报告,深人开展职业指导,服务质量优良,服务效果显著,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七)为各类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专门服务,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对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主动进行1次以上职业指导,提供3次以上就业信息。
(八)切实发挥职业介绍综合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做好求职者的劳动保障有关事务代理。
(九)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人的职业,在推荐就业时查验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在醒目位置公布培训信息、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工种目录、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十)按时上报统计报表,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