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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人劳字[2005]14号
怀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05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2005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着眼点,以解决制约我县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促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把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经济和社会跨跃式发展做贡献。
二、工作重点
2005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一项活动,加强两个建设,实施三项工程,提高四种能力,严格七项责任追究。
(一)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
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窗口和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工资福利、职称评聘、计划调配、人才交流等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为创建单位,以提高执政能力,服务人民群众为着眼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要求,以切实解决制约改革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上有明显改进和提高为工作目标,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创建活动内容,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定期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表彰。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制度建设,实行政务公开。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基本要求,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标准,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抓好26条便民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办事难”的问题,解决“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解决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解决“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求发展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真正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有明显变化。树立各部门和广大干部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加强制度建设。把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作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系统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行风建设工作标准等制度规定。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环境是第一竞争点、抓环境就是抓经济的观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照《规定》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措施;抓住主要矛盾,重视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建设“诚信怀来”,在分管领域建立和推行“信用分类管理和失信公示制度”;结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建立健全权力运做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研究制订基金资金管理监督责任制和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追究办法;建立完善金保工程等项目会审、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制度;研究制订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认真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实行政务公开。实施公开办事制度和监督反馈制度。计划调配、职称评定、军转安置、考录、毕业生就业、工资审批、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其它工作,一律将办事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纪律以及监督投诉途径等向社会公开,各项考试成绩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予以公布。
(三)精心实施三项工程,努力提高四种能力,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精心实施就业再就业民心工程,稳固民生之本;精心实施阳光工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精心实施金保工程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强化三方协商和工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健全职业培训体制,提高劳动者素质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强法制建设和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通过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各项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就业服务、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严格控制失业率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着力解决政策不落实和服务不到位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通过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落实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
(四)严格七项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奖惩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在履行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无端刁难、以权谋私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发生以下七种损害企业、群众利益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形象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1)违反《行政许可法》,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审批的;(2)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效率低下,该办的事不办,能马上办的事拖着不办,行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3)不认真履行职能、服务质量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4)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任意设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限制的;(5)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培训或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向企业收费的;(6)由于管理不善,致使社会保险基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被骗取、贪污、挤占和挪用,造成严重损失的;(7)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问题的。
三、评议办法
(一)对参评单位的评议办法:
采取问卷测评、听证质询、公开评议和有限否决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议总分为100分。
(二)对基层所站的评议办法:
采取问卷测评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今年县行评办将对我局下属的所有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进行评议。各基层窗口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评议工作。
①问卷测评办法:由各基层站所直接到乡镇、街道及服务对象中组织群众填写,由局机关负责统计汇总。每个基层站所的测评表不少于300份。测评表发放面尽可能广泛,乡镇、街道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要占一定比例。问卷测评以百分制记分,占所站评议总分的70%。
②日常考核办法:由局机关负责日常考核,主要是考核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群众投拆举报及对问题的整改等方面的情况。内容要具体,可操作性要强。日常考核以百分制记分,采取倒扣分值的办法。日常考核占所站评议总分的30%。
县评议办将对基层站所的评议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基层站所如发生破坏发展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一经查实,县评议办则对其实施“一票否决”。因此,各基层窗口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四、评议步骤
评议时间自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
(一)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4月份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4月底前召开会议,总结2004年度工作、部署2005年度行评工作。
(二)公开承诺。4月底前,通过《今日怀来》或怀来电视台公开承诺,并公布热线电话。
(三)自我整改。5月初开始,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单位和群众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搞好自查自纠和整顿。
(四)接受听证质询。局领导参加由县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的听证会,介绍我局民主评议工作情况,现场解答评议代表的提问和质询。
(五)总结表彰。2006年3月底前完成。
五、几点要求
(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切实落实好《若干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单位要解放思想,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落实《规定》的情况要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常抓不懈。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坚持把民主评议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促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互促进,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民主评议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针对优化发展环境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协调相关单位联合行动,合力解决问题。
六、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有一定难度的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我局决定成立2005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局长王爱勤同志任组长,王占莉同志任副组长,祁宝全、刘建都、武少君、张桂叶、张幼成、刘树华、吴玉玺、王新生、贾至军、李政、徐虹、李发有、顾金贵、李清、武建新、程树清为成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占莉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860637。
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局机关要对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加强督促和指导。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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